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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展位注意事项: v 参展商必须保持展位设施、租用物品完好无缺,如有损毁,必须负责赔偿。 v 请不要在展板、询问台上粘贴公司logo和其他广告用粘贴材料。 v 参展商需要对标准展位结构进行改动、悬挂或附加,需经主场承建商许可。 v 根据消防、展馆有关规定,严禁私自接驳、增加照明灯具;标准展位内的电源插座最大容量在500W内,不得插接照明灯具,不得使用超出容量的电器设备,不得自带插座板串联使用。 v 标准展位如有大功率用电设备,可按装展位用电标准申报。 场地管理费暂定每平米RMB 30元,如有更改,按新馆规定另行通知。展品进出馆要用展馆指定运输商。备注:以上费用含3%普通增值税服务发票。以上为参考,以实际签订展位合同为准。 |